有群众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其在2022年7月27日申报的江门市汽车消费补贴3000元,本来预计发放时间是2022年11月,但经多次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依然没有发放。
省政府督查室对群众留言初步核实后,及时转江门市政府核查办理。经查,留言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留言人反映的江门市汽车消费补贴属于2022年新春暖企惠企促进乘用汽车消费补贴第二期,该项补贴为江门市政府2022年出台的新春暖企惠企政策之一,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补贴未能如期发放。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江门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协调,蓬江区积极统筹财政资金,于2023年5月15日发放第二期补贴,目前除个别申请人因账号问题退回外,其余均已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蓬江区正加紧与申请人核实,确保全部补贴发放到位。
下一步,江门市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第一时间沟通协调并研究处置,及时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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