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督查回声

群众反映新能源汽车无法在穗上牌
广州市积极核查及时研究解决群众难题

时间 : 2023-07-06 10:23:13 来源 : 省政府督查室
【打印】 【字体:

  有群众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其于2023年4月在广州购买的一辆新能源汽车无法直接申领指标上牌,只能一直使用临时牌照,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协助解决问题。

  省政府督查室对群众留言初步核实后,及时转广州市政府核查办理。经查,留言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9〕10号)有关规定,单位或者群众个人购买的新能源中小客车可凭车辆信息直接申领新能源中小客车指标办理车辆登记,条件是相关车型需纳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下称《推荐目录》)。《推荐目录》一般每月滚动更新一次。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暂停制定和发布新《推荐目录》,最近一段时间刚上市的新能源中小客车车型因此暂无法直接申领广州市相关指标并办理车辆登记。

  为妥善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急群众之所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立即会同市相关部门加快协调,推进相关政策的优化、调整工作,加急完成征求部门意见、合法性审查、报市政府审批等系列法定程序,并于2023年5月8日发布政策优化通告,明确2022年10月1日起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中小客车车型,均可直接申领广州市新能源中小客车指标并办理车辆登记。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迅速得到解决,其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接下来,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市民群众合理诉求、关注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情况,结合实际,积极作为、主动协调,更好地履职尽责,服务民众。

我遇到同样的问题,现在去反馈
网站信息
关于本网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020-83135078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service@gd.gov.cn
新媒体矩阵
网站官方微信
粤省事小程序
粤商通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