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群众向“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信宜市要求残疾证到期的残疾人士到市人民医院进行审验核查,自己家里的老人已70余岁,眼睛失明,家庭住址距离市区约有100公里,老人出行极为不便,质疑相关工作没有考虑群众实际情况,本应造福群众的却给群众制造了麻烦。
省政府督查室初步核实后,及时转茂名市政府核查办理。经核查,根据有关规定,信宜市有关单位组织对目测评定、医学鉴定档案缺失、残疾证件过期等几类残疾人士全面审验核查,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核发证明、完善相关档案等。留言群众家属残疾证件有效期已满,需重新进行评定。信宜市经批准的视力残疾评定定点医疗机构只有信宜市人民医院(距离留言群众所在镇区70余公里),具备评定资质的医生只有3名,因人手紧张,在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士提供上门服务上确实存在不及时现象。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信宜市有关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对存在长期瘫痪在床、出行困难、地处偏远等特殊情况的残疾人士,经核实适合上门进行残疾评定的,由该市残联机构协调卫生健康部门派出评定人员提供上门评残或集中评残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减轻群众负担。
020-83135078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版权所有: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160号
粤ICP备05070829号-1 网站标识码44000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