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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反映有养猪场在禁养区养殖且污水直接排放
阳江市政府迅速组织核查处置

时间 : 2021-08-24 17:15:20 来源 : 省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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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民通过广东省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阳江市新㙟村有一座建在禁养区的养猪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气刺鼻难闻。其多次向当地街道以及环保部门反映,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

  省政府督查室初步核实后,及时转阳江市政府办理。经核查,留言人反映的养猪场位于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新㙟村,属于私人小规模养殖场(生猪养殖批量约100头),养猪场所在地不属于禁养区,但开展养殖期间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且未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生产污水直排旁边池塘,产生刺鼻臭味影响周围居民居住环境卫生。阳江市、江城区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检查并开展执法工作,联合村两委督促养殖户按规定做好整改和周边环境卫生工作,并向养猪户发出《责令自行关闭(拆除)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或关闭该养殖场,否则将根据规定依法进行拆除,养猪户签收《责令自行关闭(拆除)通知书》。之后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查看,该养殖场已拆除,但池塘未清理,池塘仍有臭味。目前,江城区已对池塘进行抽水和稀释,将清理淤泥逐步消除异味。留言人对处置结果表示满意。

  下一步,阳江市将督促江城区政府及有关单位举一反三,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发现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的现象及时予以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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