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群众在“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问题线索,省政府督查室组织揭阳市政府、惠来县政府对葵潭镇自来水公司违规向居民收取保底水费有关问题开展了实地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葵潭镇自来水公司是该镇的镇办集体企业,由镇政府负责管理,供水水价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未推行“容量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制度。留言人所居住的管区的自来水供应、运营、收费等服务由该公司长春“二小片区”负责。核查发现,2022年6月起,葵潭镇自来水公司该片区某业务员接手工作后,发现留言人户中用水人数5人,但每月用水仅有1至2吨,用水量与常规不符,盲目认为留言人家中可能采用长期滴水存水或者水表计量偏慢情况,在没有查清实事情况、没有相关规章依据的情况下,未执行现行供水水价制度,也未按两部制水价的有关程序,就违规向留言人家中收取每月保底水费15元,自2022年7月至10月收费共计42.77元。
经督促,惠来县葵潭镇政府已责令该自来水公司立行立改,立即向留言人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42.77元,对业务经办人开展批评教育,并对该片区294户用水户开展全面排查,经逐户核查,目前未发现其他用水户有类似情况。接下来,惠来县政府将举一反三,在各镇(场)、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此类乱收费问题。省、市政府督查室将密切跟踪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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